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补贴
市场开拓资金的内容
主要支持内容是: 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 包括: ①展位费(场租、基本展台、桌椅和照明) ②公共布展费 ③体积1立方米、重量1吨以上的大型展品回运费。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活动的政府性基金。第三条 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开拓资金(全称: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与活动的政府性预算基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支持项目所需金额的50%,对于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支持比例为70%。
市场开拓资金即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活动的政府性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用来专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开展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活动。主要支持11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参加境外展览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创建企业网站、广告商标注册、境外市场考察、国际市场分析、境外投(议)标、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企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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